集合、半群、群、向量空间、拓扑空间、微分流形等结构形成不同的范畴。范畴论研究它们共同的组织方式。本书只给出基本印象,后文不要求广泛使用这一抽象语言。
范畴的组成
范畴
一个范畴包含:
- 一类称为对象的成员。这里使用“类”而不是“集合”,因为“全部集合”这样的汇集太大,不能直接作为集合而避免基础矛盾。
- 对每对对象 ,有态射集 ,其中的成员记为 。
- 对 与 ,有复合态射 ,并满足结合律
每个对象 还有恒等态射 ,满足 与 ,只要复合的定义域、陪域相匹配。
例 1.15 · 集合范畴
对象是集合,态射是映射;态射复合就是函数复合,恒等态射是恒等映射。第 1.4 节的结合律与恒等性质保证范畴公理成立。
随文练习 1.7-A · 半群范畴
证明全部半群以半群同态为态射组成一个范畴(参见例 1.12)。
后续章节中的常见范畴包括:
| 对象 | 态射 | 原书章节 |
|---|---|---|
| 群 | 群同态 | 2 |
| 向量空间 | 线性映射 | 3 |
| 代数 | 代数同态 | 6 |
| 拓扑空间 | 连续映射 | 10 |
| 微分流形 | 可微映射 | 15 |
| 李群 | 李群同态 | 19 |
单态射、满态射与同构
单态射 · 左可消去
是单态射,若对任意对象 及 ,
满态射 · 右可消去
是满态射,若对任意对象 及 ,
交换图中沿不同路径的箭头复合给出同一态射。图 1.3 中,单态射性质使满足 的 至多唯一;图 1.4 则表达满态射情形。这里保证的是唯一性,不保证对任意图都存在所需态射。

图 1.3 · 单态射 。

图 1.4 · 满态射 。
集合范畴中的单态射(随文结论)
集合范畴中,单态射恰好是单射。
证明
若 单射,由 得 ,对每个 都成立,所以 。
反过来,若 是单态射,取单元素集 。对 ,定义 、。若 ,则 ,故 ,得到 ,因此 单射。
集合范畴中的满态射恰好是满射,证明留作习题 1.15。
同构
若存在 使
则称 为同构。
在集合范畴中,同构就是双射,也等价于同时为单态射和满态射。但一般范畴中,“单态射且满态射”不必推出同构。例如,在 Hausdorff 拓扑空间范畴中,会出现单态射、满态射却无连续逆的映射。原书引用 [11] 作进一步说明,然而所给章节摘录缺少对应参考条目。
习题
习题 1.15 · 集合范畴的满态射
证明集合范畴中的态射是满态射,当且仅当它是满射。
被引用 1 次
- 1.7 范畴论集合范畴中的满态射恰好是满射,证明留作习题 1.15。
习题 1.16 · 同构的消去性质
证明每个同构既是单态射又是满态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