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合的两种描述
可以把集合 写成若干对象的汇集:
对象本身可以是集合。有些集合论体系要求所有对象都是集合;在物理讨论中,也常允许温度、速度等“原子对象”。列举法适用于有限集或可数无限集,但无法列出全部实数;第 1.5 节的康托尔对角论证会说明这一点。
更一般的方法是使用含变量 的逻辑命题 :
它表示所有使 成立的对象。这里不展开形式逻辑的完整定义。命题由常量、变量、逻辑联结词以及量词组成,并按照逻辑规则操作。
“非”“且”“或”“蕴含”分别表达否定、合取、析取和条件关系。“若 则 ”记为 ;“ 当且仅当 ”记为 ,意思是
量词 表示“对所有”, 表示“存在”。若 是命题,则 和 也是命题。
数学理论通过引入符号构造命题,并指定一组公理为真。其他真命题原则上应通过逻辑规则由公理推出。
朴素集合论的符号规则
- 对任何常量或变量 ,“ 是一个集合”是命题。
- 若 是命题,则 是集合。
- 若 是集合, 是命题,读作“ 属于 ”。否定写作 。
对集合构造所作的朴素规定是
这些规则先规定合法的表达式;其中不受限制的集合构造会引出下面的罗素悖论,不能直接当作现代公理集合论的完整体系。
外延公理
两个集合相等,当且仅当它们有完全相同的元素:
有限集合可以改写为
只有一个元素的集合称为单元素集,必须区分元素 与集合 。
元素本身都是集合的集合,称为集合族,常用花体字母表示。以集合 为指标集时,写作
有限族通常以 为指标集。自然数自身也可以通过皮亚诺公理等体系定义;本章不展开这一基础构造。
这些约定意味着,可以把大量数学内容归结为常量、变量、括号、逻辑联结词、量词与集合符号的操作。数学物理希望以数学描述自然,这又引出维格纳在论文《数学在自然科学中不可思议的有效性》[5] 中提出的惊奇。
罗素悖论
考虑“所有不属于自身的集合”组成的对象:
悖论的推导
若 ,根据定义就有 ,矛盾。若 ,它又满足属于 的条件,因而 ,仍然矛盾。
问题出在不受限制的集合构造,而非这两个条件推理本身。
为避免这样的矛盾,必须谨慎地规定集合论公理。常用的是策梅洛–弗兰克尔体系(ZF,加入选择公理后为 ZFC),可参见 [2] 或 [6]。本书采用朴素语言,并避免使用罗素式的自指构造。